关于《通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2-18 09: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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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通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网信办等六部门于2024年2月18日联合印发了《通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依据

2016年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11月30日进行了修改。依据该办法2018年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细则试行1年,2020年7月21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宣布实施细则失效。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合规化,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需要制定新的《通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二、《细则》的制定过程

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实施细则》,征求了各旗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市直相关部门、相关客运企业意见,向社会公布了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公示。结合反馈意见及法务审核建议和召开听证会收集意见进行完善后印发实施。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分为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7个章节,共42条。

第一章“总则”共有4条,主要对起草《细则》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共8条,主要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条件、审批许可事项、期限等内容进行规定。

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共有6条,主要对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车辆使用年限等内容进行规定。

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共有14条,主要对网约车经营的责任、价格、行为、安全、服务、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监督检查”共有5条,主要对出租汽车的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共有3条,主要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附则”共有2条,对《细则》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进行了规定。

《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购置车辆的计税价格。根据七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在第十三条明确车辆的计税价格不低于当地新增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均价的1.5倍”。

《修订稿》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在第二十条中明确了“一辆网约车可接入多个服务所在地取得许可的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辆所有人可自主变更车辆网约车平台。

《通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https://jtj.tongliao.gov.cn/zwgk/zfxxgk/fdzdgknr/zfwj/202407/t20240724_869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