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23 12:33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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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通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辽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5年12月30日零时启用奈曼旗G111线K832+000m路段公路治超不停车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公路治超不停车动态检测系统设置位置:
检测点位于奈曼旗G111线K832+000m处,双向检测。
二、确需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须提前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受理电话:0475-8255001。
三、经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显示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车,必须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继续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四、对破坏公路称重设施,拒绝、阻碍治超执法工作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
通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话:12328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电话: 0475-8436163
通辽市交通运输综合 通辽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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