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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辽市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第一批)中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部分剩余资金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10 08:30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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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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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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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2022〕111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第一批)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4〕906号)要求,2024年已分配完成大部分奖补资金,但新能源公交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剩余556356。按照上述内财建〔2024〕906号文件要求,可继续用于2023年度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

现将通辽市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第一批)中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部分剩余资金(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10日至2024年415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可通过来函、电话等形式咨询或反映情况。

受理电话:0475-8258740。


附表1-3:通辽市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第一批)中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部分剩余资金(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测算表.xls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