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5-03-05 16:13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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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 公开 内容 | 公开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 | 公开 | 公开 | 事项类别 | 公开渠道 | 公开 对象 | 责任 | 对应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责 |
| 机关职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人事教育科︵党建办公室︶ | 及时公开 |
机构设置 |
| 机构内设科室职能职责 | ||||||||||||
直属单位 |
| 机构直属单位 | ||||||||||||
领导简介 |
| 机关领导分工及简介 | ||||||||||||
权责清单 | 具体事项及办理结果 |
| 1.权责清单 2.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1.《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七)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其权力清单由其上级部门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确认,并在本机构业务办理窗口、上级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科技法规科︵安全监督管理科︶ | 更新后及时发布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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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制发规范性文件部门 | 按要求发布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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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相应政策性文件、部门性法律法规进行文字、图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相关单位和部门 | 按规定进行政策解读 |
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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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 |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第二十三条每年4月1日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 1. 行政规章 2. 行政规章 | 每年4月1日之前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科技法规科︵安全监督管理科︶ | 按照要求及时起草发布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
财务预决算 | 预算 、 决算 |
| 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第六条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 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 行政法规 | 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财务科 、 局属各单位 | 按要求发布 |
统计分析 | 运输量 |
| 客货运量 | 《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 |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应当保密的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布。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规划科 | 按时公开 |
固定资产投资 |
| 固定资产投资 | ||||||||||||
规划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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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领域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规划科 | 及时公开 |
项目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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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 1、法律 2、部颁规章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建设管理科 | 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 |
重大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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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范围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规划科、建设科 、铁航科 | 及时发布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
建设市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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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和机构的管理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交通运输部建立健全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制度。 质量检测信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定期对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从业行为开展信用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建设管理科、质监中心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和机构的管理 |
信用评价结果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七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三)发布以下信息:2.本行政区域内从业单位的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 | 部颁规章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建设管理科 | 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 |||
运输服务 | 运输服务 |
| 行业相关政策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运输服务和审批科 | 及时公开道路运输需公众知晓事项 |
重大行政决策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 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四)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作出重大决策的各单位各部门 | 按要求做好文件草案发布和解读,做好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发布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 公开重大决策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第三条 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行政法规 | 每年3月31日前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办公室 | 按要求做好制定和发布工作 | |
双随机 、 一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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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科技法规科︵安全监督管理科︶、相关科室 | 制定抽查计划并督促检查、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