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5-05-08 16:35
信息来源: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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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在开展巡查工作的科左后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接到养护部门的涉路施工举报。执法人员根据养护部门举报,来到县道X458 K159公里处检查核实相关举报内容。经执法人员核实,举报基本属实,系K159公里处河道养鱼户为防止投放的鱼苗受损,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利用公路桥梁附属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非公路养护建筑物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违法行为人,对其进行现场普法教育,讲明其违法行为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危害性,责令立即整改。因违法行为人主动配合拆除违法建筑且态度较好未造成危害决定免于处罚。
在现场执法人员的监督协助下违法行为人拆除了违法违规设置的建筑物,恢复了公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原貌。
(撰稿/吴建光)